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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仍面临三大痛点 2019年或迎来以“放”为主新机遇

2019-08-21 313 次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这对我国经济深化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混改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赋予了新的意义。总的来看,2018年国企混改呈现出新的态势:既进入转折期、也进入深水区。
        在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杨杜论坛暨知本峰会上,知本咨询国企混改研究院院长张利国发布的《2019中国国企混改研究报告》指出,2018年国企混改发生“两个重要转变”——由政策向行动转变、由混向改转变。
        仅从数量上看,2018年国企混改试点呈现出量级增长、力度明显提升态势。具体来看,2018年国资委推出“双百行动”,涉及企业404家;2018年发改委推出第三批混改试点31家,截至目前,前三批混改试点企业数量合计达到50家,而2019年第四批混改试点将达百家;2018年第二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公布,11家央企入围,两批试点企业数量合计达到21家;同时2018年地方混改项目批量发布。
        “从中央到地方的混改试点及批量项目数据可以说明,2018年的确是国企深化改革明显加速转折年。”《报告》认为,这进一步印证了国企混改已由“政策”向“行动”转变,而这也预示着未来“改”的力度会顺势加大,即由“混”到“改”的转变趋势更加明显。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国企混改还存在“三个关键问题”:即不能改、不想改、不会改。
        不能改表现为授权机制约束混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混改主体改革权限受限,将无法有效实施混改。只有在国资委加大授权力度,形成国资委履行“监督”职责、一级国企集团履行“管资本”职责、下属国企履行“管资产”职责的有效机制,才能避免想改而不能改的现象。
        不想改表现为本位思想畏惧混改。当前部分混改主体是否混改、如何混改需要由非直接利益相关的上级部门或者股东决策,这就可能导致混改受阻。因为混改主体无权决策,而决策者不愿承担混改风险,从而进一步导致混改浮于表面,能够实现“混”,而难以彻底实现“改”,尤其是激励机制改革。因此,为避免决策者不想改的现象出现,国资委对2019年混改定调,要进一步加大授权调整机制,探索将部分出资人权利授予试点企业,让混改主体有权决定是否混改、如何混改,进而改善不想改的局面。
        不会改则是因为经验不足阻碍混改。众多国企混改推动不利是因为经验不足导致的,核心问题表现为:混改顶层设计存在漏洞,基础不好;混改实施缺乏准备,操作不当。如:股权架构设计、科学的评估定价、合适的投资者选择标准等方面。
        《报告》指出,虽然当前国企混改还面临着战略投资机构不好找、员工持股计划不好推、员工身份转换遇尴尬等问题,但随着国务院国资委授权调整的加大,2019年国企混改或迎来以“放”为主的新机遇。建议未来国企混改要慎重选择混改主体,不要盲目推动混改;对于不容易“混”的主体,尝试先“改”,以改促混,与此同时,优先推动员工持股改革,因地制宜选择多种中长期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