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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权交易所]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哈密瓜乡丝路雪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转让100%股权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8XJ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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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哈密瓜乡丝路雪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转让100%股权项目 项目编号 25GQ20180356
挂牌起始日期 2019/1/25 挂牌截止日期 2019/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密瓜乡丝路雪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哈密市火箭农场九连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全喜
成立时间 2015/02/09 注册资本(万元) 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22003287395116 所属行业 农业
经营范围 食品加工及销售;农产品收购及销售;预包装及散装食品、鲜肉、家禽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董事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3.79 -327.5392 -327.5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554.88 1432.3 3122.58
审计机构名称 新疆万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11/30 27.99 -176.1196 -197.3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4405.09 1538.84 2866.2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7/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天合平报字【2018】1-189号
评估基准日 2018/11/15 核准(备案)号 2018年11月27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4465.15 1329.88 3135.2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35.27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益寿路红星三场龙泉路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2200792258404T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十三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哈密瓜乡丝路雪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师国资发(2018)215号
转让方承诺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共计7项,总建筑面积为12816.30平方米,从建设之日起尚未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哈密瓜乡丝路雪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归属其所有,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及相关债务,转让方已于相关部门联系,受让方如需办理可到十三师房产局自行申请办理过户,转让方协助办理房产手续。 2、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共1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于2018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并取得。 3、标的企业车辆新LGX990型号,轻型客车,证载所有人: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调拨给标的企业的车辆,尚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但标的企业承诺车辆归属其所有,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及相关债务,受让方可办理过户,转让方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4、原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注册该公司,项目完成后实际资本投入为3529.9万元,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问题,现已将申请变更注册资本资料提交于工商部门办理中。 5、2016年4月27日,经工商部门同意【(哈地工商)等级内变字(2016)第918425号】新疆哈密瓜乡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哈密瓜乡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135.27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转让标的受让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本次转让的 100%股权挂牌价格为:3135.27万元。 六、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40.58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电子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七、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新疆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交易所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电子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电子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电子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电子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共同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九、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1/25 至 2019/2/26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940.58万元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按交易所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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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二部        联系人:张新军       联系电话:0991-5584018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3:30     15:30—18:30
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扬子江路188号兵房大厦3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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